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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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55162/2022-0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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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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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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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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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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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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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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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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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知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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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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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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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湖北省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3月18日
湖北省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能力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抢抓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机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构建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为主线,以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引领,实施“六大行动”,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市场行为,健全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体系,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能力达到新水平,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知识产权服务队伍规模素质和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序发展。全省重点建设5至8个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达到3万人,其中备案专利代理师超过1000人,国家和省市规模品牌服务机构超过100家,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营收总规模达1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培育行动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水平。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服务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保险、资产评估等增值服务。引导发展“互联网+”模式,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专利预警、分析咨询、文献翻译、知识产权维权证据收集等场景应用。鼓励采取“服务入股”等方式与企业开展合作。加快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业基础标准、支撑标准、产品标准、质量标准。编制年度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发展蓝皮书。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发布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目录清单,协调推进“51020”现代产业集群专利导航工作,建立重点产业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绿色通道,建立51020现代产业集群重点商标目录,驱动全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高水平建设武汉东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为光谷实验室等一批湖北实验室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在全省重点区域新建若干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精选服务机构入驻建立园区知识产权服务联盟。
——积极发展知识产权运营和金融服务。推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合作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进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建设,打造以知识产权展示交易为核心、线上线下相结合、立足中部、辐射全国的运营服务网络。推动银行、保险、券商、创投机构、服务机构等共同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优化质押融资体系,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建立和规范知识产权数据交易平台,开展知识产权证券交易试点。
(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加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知慧桥”湖北专利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组建专利池和企业需求库,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积极推动武汉、宜昌两地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打造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枢纽平台。推动建立中国(湖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宜昌、襄阳两个区域性中心,大力推进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武汉(汽车及零部件)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湖北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湖北中心服务湖北创新发展。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地市级公共服务机构覆盖率力争达到5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设立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重点支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有序发展。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加强覆盖全面、服务规范、智能高效的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
——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完善“互联网+”公共服务模式,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智能化工程,建设统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系统化、模块化和智能化。完善知识产权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和服务规范,开展信息利用研究分析和发布,促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行业、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专业便捷的知识产权公共咨询服务,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完善国际展会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丰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加强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综合防控体系。
(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壮大行动
——鼓励引进和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梳理优质境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名录,鼓励境外高端专利代理机构依规在鄂设立常驻代表机构,鼓励国内优质专利代理机构在鄂设立分支机构。积极与其他省市行业组织开展合作交流,为我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提供更多机会。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开展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鼓励有条件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建设,在重点服务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中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加快培育专精特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促进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深化“百千万”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对接工作,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延伸到企业研发设计、技术引进、投资并购等环节,构建全链条高端服务,满足市场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走出去”需求。鼓励各类服务机构逐步形成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中小微企业服务网络,引导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及工作站。鼓励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为初创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建设一批省级知识产权“双创”服务基地。鼓励服务机构联合湖北业务窗口开展免费公共服务。
(四)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集聚行动
——引进和留住知识产权人才。吸引高能级战略科技、生命健康科技等“卡脖子”领域人才加入湖北本土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流动配置机制,培育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审办法,落实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师的职称改革规定,畅通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通道。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和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库,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分类体系和管理运用工作。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激励专利代理师提高执业能力,开展优秀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评选、专利撰写文件评查和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评比等活动。鼓励在汉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一级学科和知识产权学院,加强高素质、复合型和国际化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依托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专业能力培训。支持高校为企业提供“订单式”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鼓励引进应届大学生就业,对新培养或引进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或知识产权专业职称中高级专业人才的企业和服务机构给予扶持和资助。
(五)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强化行动
——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建立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注册代理、无资质代理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适时公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员市场行为负面清单,完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级评价规范和信用管理体系,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主动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强化服务机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行业规范自律经营,支持相关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诚信自律制度、准入与退出诚信审核制度以及惩戒制度,完善行业服务规范和服务评价机制。加强地方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组织建设,支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公益代理和维权援助,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开展自主维权。
(六)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优化行动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文化氛围。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知识产权“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建设,落实“店小二”专线服务工作机制,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营造热带雨林式知识产权服务生态环境。
——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监测和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量统计监测和反馈机制,借助新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争取在武汉设立区域性知识产权统计分析中心。
——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等国际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增强湖北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的服务出口能力,提升海外企业与湖北知识产权服务业机构的合作意愿。在湖北省自贸区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试点工作,支持东湖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领导。各地方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责任部门与相关部门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各部门职能融合、业务协同,结合实际统筹部署行动计划任务,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困难,逐项抓好落实。
(二)完善政策支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落实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完善知识产权机构引进与培育等配套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时,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有效衔接,营造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三)落实支撑保障。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资金奖励,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保障建设。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助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来源:湖北省知识产权局)